钓的是鱼
丢的是善良
上海一白领发帖称自己好心搭载一个自称有病的男子,不料男子上车后突然拔走车钥匙,随后冲出多个交管执法人员,由于自称“有病”的男子主动要求给钱,交管人员坚持认定这位白领涉嫌非法营运。这类“钓鱼式”执法打击黑车的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近日当事人张*通过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中国青年报)19岁的河南商丘小伙孙中界才到上海两天,就遭遇“钓鱼”式执法,一怒之下竟然把自己的小指砍了。上海市相关部门介入后,20日公布了调查报告,否认有“钓鱼”式的执法行为。这引发公众和媒体的强烈质疑。
(东方早报)
“钓鱼执法”好像是中国社会的专有名称,早在唐代就有李世民“密使左右试赂之”的高招,如今又有上海交管与“钩子”的密切合作,致使好心的“鱼儿”蒙受不白之冤,被迫断指明智,这样的“执法”牺牲掉的不仅是几条可怜的“小鱼”,而且还将社会上所剩无几的“善良”连根拔起,彻底摧毁掉了。
重庆老汉路边摔倒,无人“敢救”,上海司机遇到“病重”之人又不敢搭载,当我们的社会在抨击人情冷漠的时候,是否反思过这个问题的症结点在哪呢?遇到危难之人,我们的好心人是不愿意救助他们还是不敢救助他们那?南京徐老太的案件告诉我们“好心未必有好报”相反还要缴纳高昂的“扶助费”,上海的“钓鱼执法”告诉我们,就算遇到病危的人也不能搭载,否则高昂的“钓鱼”罚款就会让你倾家荡产。看来问题并不是现代社会缺少雷锋,而是做雷锋的成本过于高昂,除了少数富翁外,普通人还真承担不起这个“美名”。我相信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范跑跑,善良和正义还是社会的主流,只是个别的“臭鱼”腥了整锅鲜美的鱼汤。如果说南京徐老太是一条臭鱼的话,那最多就是毁了这一顿饭。但是上海的“钓鱼交管”却是一只臭鼬,连锅都彻底毁掉了。
有人说河南小伙断指明智之举过于冲动,但是反过来思考,但凡有一条伸冤之路,你会选择断指明智吗?我们承认法律的公正性,但是现行法律的完善程度还不能为这个好心人洗清冤情,类似的案件在神州大地数不胜数,官司打赢的确是凤毛麟角。“民不可与管斗”,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训,讲得是一个封建社会的潜规则,但是这样的潜规则却一直“潜伏”到了现代社会,小小的县太爷都敢进京抓,那么上海交管又有什么不敢做那?一个红头文件胜过万条法律,这样的局面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彻底的改善那?民告官的官司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那?我们的司法何时才能彻底独立起来而不受*府的干预那?我们看得到国家和*府在行*改革和推进司法独立进程方面的努力,但是有了这些“钓鱼”执法者,上有*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就很难得到彻底解决。公务员的职责本应是为人们服务,而上海交管更是将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创立了“为人们罚款”的时代风尚。宣传语我都为他们想好了:“哥罚的不是款,是寂寞”。“钓鱼执法”本身就是一个有问题的词汇,“钓鱼”和执法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在畸形的观念下联系到了一起,密不可分。设下骗局,利用好心人的同情心,谋取暴利:在一个法制的国家里,这到底是违规执法问题还是犯罪问题显而易见!只不过这样的“罪犯”披的是*府发下的制服,无人敢管,无人能管。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这样巨大利益链条,不仅可以为部门创收,还能解决很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公款吃喝的经费解决了,“人民”的温饱也解决了。。。。。。但是社会的道德却丢失了,人们不在相信正义,人们不在敢于善良,因为这样的善良成本过于高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是裴矩给唐太宗的建议,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链条,恐怕不是“道德”所能驾驭得了的。只有做到“道之以发,齐之以律”,真正的打掉这些执法者内部的“蠹虫”,社会才能重归“道”、“德”。赵本山先生的《卖拐》让他忽悠的绝技家喻户晓,但是相比上海交管的假戏真做,赵先生的小品还真的差了那么一大截,所以建议央视今年的春晚邀请那几位“钓鱼交管”出演小品《钩鱼》,相信今年的最佳小品奖就非他们莫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