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糜尿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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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30 19:12:00

更夫

“疫苗之王”的报应开始来了。

依法从重,严厉处罚,巨额罚款,获刑入狱,逐出市场,终身禁入……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的处理力度非常大,措辞极为严厉。

再看“疫苗之王”种种恶行——

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原液勾兑、使用过期原液、生产日期造假、系统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怎不令人义愤填膺?依法严惩,应该!罪有应得,活该!

“惩凶”后更需监管体制改革

然而,“惩凶”之后就全放宽心了吗?不少网友担忧犹存:

从年山西疫苗风波,到年乙肝疫苗事件,再到年山东疫苗案,最后到今天的“疫苗之王”漩涡,几乎每隔两三年就来一次,让我焦虑一次,心脏实在受不了啊,每次各级*府都是高度重视,严惩违法者,但为什么疫苗还总是出问题呢?

怎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家心里都在问。

回顾年山东疫苗案,*府处理的力度也不可不谓大。

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定性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有名公职人员被撤职、降级处分,5家涉案企业被查处,人被批捕,人被立案查处职务犯罪。主犯庞某卫、孙某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19年、6年,没收财产近万元。

截至年3月26日,“山东疫苗案”相关刑事判决共91起,人因非法经营、滥用职权等罪获刑,其中国家公职人员64人!

然而不幸的是,在对山东疫苗案严厉法办的槌声落下不久,长春长生问题疫苗就事发了——时间是年7月23日。

痛定思痛!

难道对问题疫苗制造者的处罚力度小了吗?

看处罚结果,应该说,这不是力度的问题,而是监管方法和体制需要改革。

事实证明,仅仅靠*府自上而下的严厉监管也许是不够的,甚至可能存在效率不高、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

要知道,全国食药监管网络遍布各个省市县,到乡镇都有食药监管所,系统十分庞大,管理成本是很高的,能保证有多高的监管效率?

而且,上下级监管者之间在职责、组织和利益上的相关性,监管者与被监管企业之间的利益纠葛和权力寻租可能,都极大影响着监管成效。

这一点,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年6月21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也提到,决不能为了企业利益,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弄虚作假,或对弄虚作假行为视而不见。

让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的疫苗

久违了,地方发出舆论监督的声音,做出舆论监督的行动。

山东省委近日召开相关会议,对舆论监督进行反思——

“通过行*系统的内部监督,向上级反映固然是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也未必都能畅通。”“此时,舆论监督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媒体报道“形成舆论的压力,就是解决问题的动力。”“媒体之力就突出体现在舆论监督方面”。

行*权力的作用不是无限的,自上而下的行*监管也不总是畅通有效。

如果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缺失,会影响行*监管的效率,往往造成监管结果公布的不及时,信息不对称,使公布的结果难以让人信服。

也许正因为有了这种认识,才有了山东要求省级新闻单位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才有了随后山东媒体舆论监督报道“大动作”频频,才有了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对山东有声势、成规模舆论监督的肯定。

检讨问题疫苗“浮出水面”成为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就会发现舆论监督的缺位带来的恶果。

从问题疫苗出现到向社会公开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无论监管部门还是企业,没有任何一方对有关调查进展、结果进行通报,也未公布问题疫苗流向及召回记录、是否监测到对接种儿童造成的不良影响、如何补救等。

对于行*执法机关来讲,这不一定是主观故意,但公众的怨怼、不信任乃至恐慌情绪由此产生却是客观的。媒体对这一过程报道的缺位,使重要的公共卫生信息被屏蔽,也使相关部门和企业没有及时公布信息的压力,贻误了解决问题和疏导民意的宝贵时间,最后造成问题疫苗的危机舆情如洪水般猛烈爆发。

前段时间,一句话在网上广为传播:报纸干净了,社会就脏了;反之,报纸上脏,社会反而让人放心。

前两天,一篇文章刷屏阅读10万+,此题为《很多地方开始尝到舆论监督凋零的恶果》的文章点明,中国当下公共管理最缺的是“第三方资源”,即公信资源,站在中间,利益无涉,切蛋糕的不分蛋糕,踢球的不当裁判员。如法院和媒体就应该是这样的角色。

让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的疫苗吧!给社会种下免疫的牛痘,在暴露问题中给社会排毒、减压。

重祭舆论监督这柄“第三方利器”吧!纠正单一的行*监督的认知失调,补充自上而下的监管缺陷。

社会监督:群众并非只能“吃瓜”

更不要忘记的是群众的监督,不能总让他们自嘲自讽地“吃瓜”,让“吃瓜群众”出把力,也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的监督。

前两天,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刷屏,他披露拼多多及其平台家居店对自己作品的侵权,更重要的原因——他是最早与假疫苗坑害孩子的恶行斗争的人之一。

他13年前的斗争故事被翻了出来。他年3月写的博客《我从年起就不信任学校收费让学生打的疫苗》,被广泛转发。

年12月,郑渊洁凭着个人的胆识巧妙粉碎了借儿子小学的名义给学生注射假疫苗的诡计,不仅保护了自己孩子的生命健康,而且“可能救了一个学校的全体学生的命”。这给网友以莫大的鼓舞和启发——原来群众并非只能“吃瓜”,完全可以质疑和打击那些打着冠冕堂皇的名义、狐假虎威侵害自己权益的恶行。

如果你接到学校通知,要求你交钱给孩子注射药剂或口服药片及其它食物。你可要提高警惕,谨防受害啊!

社会治理:齐心协力共治“顽疾”

我们经常讲,要依靠群众。

对于解决问题疫苗这个“顽疾”,我们更应该依靠群众的力量。

在现代公民社会,这种“群众的力量”可以是非*府组织(NGO)与非营利组织(NPO),它们也是合法的监督和维权手段。应鼓励公民个人通过NGO和NPO参与危机救助事务的社会治理。

曾记得,年SARS猖獗,许多NPO都行动起来;年甲型H1N1疫情肆虐,NPO慈善、捐资,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在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和处理过程中,NGO和NPO发挥了“小行动+许多人=大不同”的作用。

面对众多可能被问题疫苗坑害的孩子,调查统计真实情况并及时实施救助,*府往往力不从心,NGO和NPO这时正可施以援手。

接种疫苗和防疫防病是社会化很强的工作,问题疫苗事件的处理不应该只由*府唱“独角戏”,*府已经很“累”了,有些事情*府也“管不好、管不了”,何不放出手来,发展NGO和NPO这样的社会组织,让它们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更多地参与社会监督?

实际上,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意识到疫苗监管体制的问题,强调“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管体制的方案。”

社会组织不是正可以在这个全流程监管体制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吗?

让*府、企业、社会和公民都伸出手来,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和解决问题疫苗这一顽疾!全方位构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

背景说明

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浮出水面”成为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

1.年11月3日

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支流入山东。

2.年11月5日

山东疾控中心曾针对当时情况,发布了《效价指标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关问题解答》,对于公众关心问题有一个初步的回应。

3.年7月1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企业立案调查。

4.年7月20日

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开对长春长生关于百白破疫苗的处罚决定。该行*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省食药监局早在年10月27日就予以立案调查,但之后没有向公众公布调查进展。

5.年7月22日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冯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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